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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淺則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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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煙全都忍着,日無所喜,夜無所憂。沉默的看着這些比丘、居士、香客、沙彌,看他們發下的大善願、以及心底纏綿苦痛。最高潔的志向與最卑賤的罪惡往往糾纏在一起,她冷眼看着,全部尊重而疏離。

有兩人爲了如煙,坦白自己心中動了yin戒,請求接受責罰的時候,方丈終於把她叫去,一席話之後,對他人道:“難得這孩子雖然滿身惡業,心中竟無邪欲。”他人問:“那末,是個有佛緣的?”方丈卻道:“也未必,一塊無慾唸的石頭,和一個有喜怒的國王,你能說佛更願意與哪個結緣呢?”

(咄,無心石,有欲王,汝意佛將以此非彼兮?抑或以彼非此?)這人悚然合掌,下去慢慢參悟,如煙聽着,心裏也滋生敬意,但並不曾起什麼波瀾。

方丈身邊有兩個子弟,也是年少俊秀的,不一定有什麼男色的勾當,但長成這樣,與施主們打起交道來格外佔便宜是真的。雲涼寺雖是清修之地,但要維持香火、應付裏裏外外的開銷,實在也不能太清了,能幫忙應酬的弟子自然討喜,因此如煙早知道方丈捨不得逐她出去。然而她的野心超出了這小小一寺裏的慾望與煩惱,所以按普通人的觀點看起來,她太過冷靜無情,這是有點可怕的,因此方丈暫時不敢用她,卻要將她再試煉觀察一番。

他叫如煙去抄經,蟲子在窗外鳴叫,施主們發願心助辦的檀香於案前嫋嫋,墨汁裏調着淡薄的金粉。“抄經,不但爲發願的施主積功德,對你也有益。佛祖的慈悲,你要細細體會。”方丈語重心長道。

她也願意相信人間有大慈悲,但是這樣有人出錢、有人出力,像市場小販一樣按斤論兩算出來的功德,真的就可以成爲救贖嗎?如煙垂頭不語。佛祖大約佛祖還是好的,只是世人求不到了罷。

到得秋聲漸漸唱黃梧井的時候,寺裏熱鬧起來,說是有施主發願心,要爲寺裏大大小小每一位師傅做一身僧服,所以主事的和尚問大家要尺寸呢。

如煙聞說這個,把旁的不論,先問着:“哪位府上的願心啊?”

回答是:東城李府,聞說他們家少奶奶剛生產了個大胖小子,所以做善事來祈福。

如煙點點頭,便不言語。幾日後,李鬥親自來寺裏舍僧服,並燒香祈願,如煙擱下筆,向同寺人說了聲,出邊門往捲雲臺上誦經去。

山巒連綿,在一片綠意中聳起個峯頂來,卻是光禿禿的大石頭,周圍略攔了兩道欄杆,便叫做捲雲臺了。有人說這裏山風太勁,將泥土種子都吹盡,故而只有石骨、無有植被;有人卻說是前代聖人在此處歸天,憂國之淚衝減了峯頭,單留下石骨爲他忠心的紀念。

如煙盤膝在那兒坐下,任山風獵獵吹動她的僧衣,面對着深谷與雲霧,神情平靜。

移時,有腳步上來,聽足音,此人身軀不甚沉重,快爬到臺上時,喘息聲就可觀得很了。

如煙莞爾一笑:李鬥這個傢伙,身體還是真差。

她回過頭去,他不敢置信的叫一聲:“如煙?”

如煙點頭。

他看着如煙。她粗布僧袍,頭顱是新剃的,碧青;渾身上下比起任何小沙彌來都不曾多了半分裝飾,然而真正的美麗是掩不住的,玉包在粗布中依然是玉,比起黃金瓔珞裝點的時候,倒更顯出玉石的本色來;不知是因爲喫素、還是山裏風水好,她的皮膚也見得比從前光致,從前那些莫名其妙發出來的東西,說消也就消了,略餘一兩個紅點,配着她眉眼間淡淡笑容,還是美。

李鬥一時有點呆了:“我該叫你如煙,還是師父呢?”〔注1〕如煙眉眼一彎:“取笑罷!我哪裏配稱爲師父呢?”

他也笑了,便問:“適才你在唸什麼?”

她啓脣念於他聽:“佛不思議離分別,了相十亡無所有,爲世廣開清淨道。”〔注2〕李鬥“呵“一聲問:”你已經開悟了嗎?”

如煙笑答道:“哪裏能夠!要真悟時,得魚而忘笙,嘴裏也不必唸了。”

李鬥問:“那你到這兒來,到底是做什麼?”如煙笑吟吟答道:“避世啊。”

李鬥露出悲涼神色,低道:“世間的事確實又發生了一些。避過也好。”

如煙收斂笑容:“又出了什麼事?”

他告訴如煙,王太子端掉了一處私種菸草的山頭,補種下糧食,但今年氣候不好,各處都歉收,糧庫仍然喫緊,宋家出力與中原協商,買了一批糧食救急,但葉締對協約中一些條文大大不滿,上表反對,葉夫人宋白仙規勸無果、一氣之下捲鋪蓋回了孃家,但也有人說是葉夫人忍受不了蘇鐵的存在,才與夫婿鬧翻的,總之沸沸騰騰,從朝裏到民間都不太平。

此外,紋月問斬了。

她手腳不乾淨,偷了瑞香的東西,瑞香吵出來,紫宛責罰了她,她那幾天都沒說什麼,幾天後宋家來訪,她竟然暴起擊傷紫宛、刺中宋二老爺,差點要了他的命!在場人統統作證,那刀子是衝着宋二老爺心口去的,殺氣騰騰。官府審訊紋月,她只道自己當時不知爲何就是想殺人,打死沒有第二句話,官府正在那兒頭疼,有人前來自首,說紋月的案子實是爲了她。此人身着姑子的衣服,但纓帶剪得碎了些,道冠垂得較低,壓着白花白葉,是出身不乾淨的女人投身做姑子需做的打扮,問下來,果然是青樓出身,原來花名叫做田菁,束髮修道後,得個道號是致真。觀主錯將她花名當作本來姓字,錄爲田致真〔注3〕,她也不分駁,當下堂上便問道:道人田致真,你說人犯爲你而犯案,其中是何道理?

田菁叩頭回道:罪女修道之前,淪在風塵,曾對一男子眷眷癡念,最後終是無緣,又兼一些人世無奈,這才投入道門。婢女紋月,曾貼身侍奉我,情同姐妹,因罪女在這件事上並未與她多言,她只當是有人負我,後來不知爲何,大約是認定了這人是宋大人,所以做出這等事,卻不肯說緣委,只怕脫累罪女。罪女得知此案,心知必是爲罪女而起無疑,因此前來投案,只求諸位大人歸罪在罪女一人,卻念紋月癡心,將她從寬發落。說罷,叩頭至出血。

衆官員面面相覷,將紋月重新提上堂,問她是不是爲了舊主子纔行兇;至於行竊自污聲名、且擊傷了紫宛,是不是想讓別人以爲她因竊生恨、發狂傷人,從而不連累主子?紋月不承認,也是死命叩首,血至濡階。

官員們問不準口供,只好在旁人這裏細細查訪,宋二老爺曾與田菁走得較近是實,他幾天前接痰的一塊帕子,還是田菁繡了送他的;而紋月之愚忠,也是出了名。因此訪下來,田菁的交代倒大致可信,就依此定了案情,但法條該怎麼用,卻起了很大爭議。以田菁來說,有人認爲事情都因她而起,她又是個主子,該爲婢子的行爲責,故當爲主犯,以明春秋大義;有人則以爲她既未動手、也不曾起犯意,而且主動前來自首,不可責之以苛,否則有失寬仁政義。以紋月來說,有人道她以婢子之卑、爲區區細故竟敢執刃行刺國家要人,罪不容赦,且堅不吐實,大是可惡,當判“具五刑”,午時三刻斬首,以敬效尤;有人則憐她行事全爲“忠”之一字,就連投案後堅不吐實,也是爲着護主,所謂“忠孝大義”爲國家堅實之本,忠孝之人也萬萬不可輕易磨折了纔是,不但不可斬首,反而要加以褒獎。

這般爭執下去,人人引經據典,小小一個案件成了爲政理念之爭,朝廷人人側目,但這明明是刑部的案子,禮部尚書葉締居然不辭辛勞也上了本摺子,道是:婢僕爲主人所有,當服從主人、以主人的意願爲自己意願,而主人也應照顧婢僕、併爲他們的行爲負責,這是乾坤的道理,因此,認爲女妓田菁應爲其婢紋月的行爲負責的論點,很合乎大道。但應注意到:田菁被其主人賣出青樓,交由另一主人時,已由這更高一階主人的意願解除了其與其婢之間的主僕關係,田菁作爲一項乾淨的契約對象,已轉入另一個家庭、承擔另一種責任,如果說紋月與她仍有關係,這對後一個主人是不公平的,也會造成社會的混亂。何況,田菁後來皈入道門,得號“致真”,持戒謹慎,與紅塵斷了聯繫。我國敬天禮神,若官府強行將人間的關係再加於道觀中的人,對神是一種不敬。然而,其出家前的行爲確有不當之處,才引發後來紋月的惡行,這在人間禮法上是一種罪、在神的面前也是一種業。正是爲此,道人田致真才覺得自己有義務前來自首,也正是爲此,我刑部衙門有義務建言其觀監督田致真苦修贖業,如道觀怠於此職責,我禮部衙門有理由懷疑該觀對神犯下失禮懈怠的行爲,並將進一步與其交涉。至於婢女紋月,無故擊傷其女主紫宛,並心懷殺意刺傷國家三品功名之臣、侯爵府子弟宋懷,其罪昭然,當爲自己行爲付出代價,但念其犯案不爲自身,只爲其主,雖然對‘忠’之一字理解有偏差、行爲愚莽、不足爲訓,故不宜加褒獎,但仍有‘忠’字在,可殺之,不可辱之,當判一刀斬首之刑,且時辰宜定在午時,而非午時三刻。因午時三刻爲陽氣最盛時,此刻處斬者魂魄消滅、不再入輪迴,非大奸大惡之人不處此罰。念其一念之忠,準其以身償罪,餘者不妨恕之也。至於三品功名宋懷,因一己之故,使得家人不安、祖宗忐忑,雖於刑典無辜,於家禮卻分明有罪,俟其養好肌體後,當命入祖廟懺悔思過。雲雲。

注:

1:師父:對和尚、尼姑、道士的尊稱。

2:“佛不思議離分別,了相十方無所有,爲世廣開清淨道,如是淨眼能觀見。”出自《華嚴經》。

3:田菁是一種花的名字,如同“薔薇”、“芍藥”一般,這頭一個字並不是姓。觀主不諳花譜,誤當“田”即田姓,田菁本來對身世不欲多說,正好將錯就錯。

本文乃是“調笑工作室”榮譽出品,工作室其它作品開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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