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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書 -> 都市言情 -> 澳門往事

第一章: 從頭再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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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和做生意真的無緣!

可是,我只是想餬口,養活自己而已,難道這點要求也過分嗎?

你妹的!

不久,我又去批發市場進了一批貨。

聽人說,在夜市上擺攤城管是不管的。我真的很想去夜市碰碰運氣。

我帶着幾分僥倖在夜市擺開了地攤。

夜市人氣很旺,不到兩小時,就賣了六十塊錢,利潤大概有二十五塊吧;要是一場夜市能夠賣二百塊錢貨,那麼利潤最少得有八十塊,一個月下來,應該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哈哈~~~

正當我一邊賣貨,一邊美滋滋想好事的時候,來了幾個年輕仔,說是要繳納夜市綜合管理服務費。

我一下怔住了。

但想了想,覺得繳點管理費也是應該。畢竟,這是人家地盤,當然要“管理管理”嘛。

“要交多少?”我掏出一沓零鈔。

“你是第一天擺地攤,是吧?告訴你這裏的規矩:臨時的,一場夜市管理費是一百……”

“我靠,--我這貨還沒有賣到一百呀!”我急了。

“這個我們管不着!”

“要不明天繳吧,或者繳少點。”我儘量陪着小心,說着好話:“一場夜市管理費咋要這麼多呢?”

“廢話!你他媽的是不想活了?”其中一個年輕仔兇巴巴地罵道,又從攤子上隨手拿了幾件貨指着我:“今天你繳也得繳,不繳也得繳,就這麼着!”

這時,旁邊一位攤主用腳踢了我幾下。我明白,那意思是好漢不喫眼前虧--我急忙從包裏拿出全部的貨款--六十五元,放到年輕仔手裏:“只有這麼多了!”

收錢的年輕仔數也不數,揣進口袋裏,嘴裏嘟噥了幾句,手一招,全都跟着走了。

“你要還想在這裏擺地攤,最好不要招惹他們。”旁邊的攤主提醒了我。

又說:

“這些人是市場管理辦公室聘請的臨時工。你最好先到市場管理辦公室辦好證照再來擺,這樣一來管理費收的少,二來你辦了證照了,就沒有人敢找你麻煩了,記住!”

“謝謝你啊,老鄉。”我道了一聲謝。

經此一鬧,我再也沒有什麼心情做生意了。剛要收攤的時候,湊巧,遇上幾位以前的工友逛夜市,於是相約一起去喝酒。

席間,幾位工友都爲自己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而相互介紹,彼此祝賀。

“你呢?--”一位工友問我:“聽說你在做生意,近來生意怎麼樣?”

“……再牛的肖邦也彈不出老子的悲傷!一撇寫不出一個人字,丫的,我--?還能怎麼樣,得過且過,過一天算一天唄!”

於是我把這幾起擺攤的事情說了一遍。

大家聽了都很氣憤,但又無可奈何。

臨了,一位工友拉住我,悄聲說道:

“你這樣擺攤子也不是什麼好辦法。不如從頭再來過,我介紹你一條生猛的活路!”

“好事啊!”我有點興奮,“是什麼活路?還生猛!呵呵~~”

“本來是我要去的,但我是有家室的人,孩子要上學,實在是走不開。你就不同了,一個人喫飽了全家不餓。也只有你去最合適,如何?”工友帶着幾分神祕感說道:“實話告訴你吧,就是去澳門當馬仔!幹得好的話,據說每月的收入有上萬塊呢!是真的,不騙你的喔。”

“哦!--當馬仔?馬仔是幹什麼的?”我有些興奮,又似乎有些緊張,“先要說明一點哈,犯法的事情我可幹不了的!”

“瞧你說的,什麼犯法不犯法的。實話告訴你這也是賣力氣的活,要說累的話,比在咱們廠子裏拉煤球還累上十倍,你想不想去?”

接着,工友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說開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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