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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書 -> 歷史軍事 -> 清山變

第2節 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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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之後,綠營新軍制在大清各省順暢推行,各省新煉綠營軍力,一如天津光武新軍舊制,這一方面是因爲朝廷旨意全無半點折扣可打,各省畏懼皇威,不敢不爲;另外一方面,從光武新軍中走出的諸如胡小毛、林文察、朱洪章、鮑超、張運蘭、劉銘傳等人分散到各地,也起到了相當的作用。

但大清所屬,只有一個臺灣,遊離於朝廷頒佈的新軍制之外,還是實行以綠營、團練共同組成臺灣戍防的主力,其中自然是以綠營爲主,後者爲輔。他們的任務是稽查奸宄、護送行旅、傳遞公文、保衛住民。

而團練則是民間招募的武力,類似鄉兵組織,多由當地大族或者郊商出面組成,雖然在紀律要求上被譏爲烏合之衆,但因爲可以彌補戰時的兵力不足,所以亦相當重要在康熙末年的朱一貴到乾隆後期的林爽文,再到道光初葉的張丙事件,在這三次較大的民間起義事件中,團練都立功匪淺。

在臺灣的戍防中,海防是重中之重,清朝在臺灣島內外設置汛防166處,起到了保衛海疆的作用。而在陸上,情況則要壞得多。綠營的任務其中有一條是緝捕匪類,這是一項很危險的工作。當時被稱爲賊藪的地方主要集中在笨港附近的白沙墩、秀才莊、下加冬、鬥六門、半線一帶(都屬於臺南)。

除了工作壓力大,臺灣惡劣的水土環境所造就的值勤環境更讓士兵弁員懼怕當時全部臺灣都屬於瘴鄉,不過中毒的症狀也有輕重不同。以淡水爲分界。南部的情況略輕,雖有嚎跳發狂、寒熱不等之苦,但只要勤加休養尚可痊癒;中淡水以北之瘴,則藥石罔效,中者不起。

這還不算。綠營軍的兵紀愈壞!這是因爲從郡治到雞籠,沿途只有茅港尾和笨港兩處公館可以投宿,入清以來的舊例,文武衙門差遣往來,當地的保長、通事、汛塘要負責打點,久而久之,這些負責接待的人不堪其擾,於是想到開賭場作爲供給之資。此時班兵的餉銀也充作客頭的賭金。國家的正規部曲。搖身一變,成爲賭場的金主了。

臺灣兵事敗壞的另外一個緣故,就是咸豐皇帝對於這裏的情況的不聞不問。曾國藩、翁同書、李鴻章三個人分別在軍機大臣、兩江總督、前後福建巡撫任上上書。請求朝廷派專人到臺灣去,認真管束、整理臺灣軍制,他卻一概不準!

一直到咸豐二十年之後,在臺灣出了牡丹社事件,他才很不情願的降旨李鴻章,讓從福建造船廠調四艘兵艦,其中還有一艘是在越南海戰中受傷的揚波號。交付臺灣巡查道撥付澎臺防衛之用。

這種情況到了咸豐二十五年,在這一年中,日本在長崎設立了一個名爲番地事務局的機構,以參議兼大藏卿大隈重信主持,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爲番地都督,陸軍少將谷幹成,海軍少將赤松則良爲參軍,所謀不軌。

閩浙總督李鴻章上奏雲:“臣查臺灣番社,散處深山,雖未設立郡縣,而推原疆稟,實皆臺地幅員。縱該生番穴處猱居,久成荒服,第既爲中國撫有之地。即當爲聖朝管轄之區,今日本並未商準總理衙門,驟行調將徵兵,將人番境,雖雲召酋開導,其心實不可測。”

不但是他,連奕也認爲,“各國垂涎臺灣已久,日本兵政寢強,尤瀕海切近之患,早遲正恐不免耳。”

即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皇帝依舊穩如泰山,對臣下的奏摺根本不予理睬。這種消極怠工的態度讓朝臣又難過,又失望!只當皇帝未過半百,就已經老糊塗了!但秉持着國士待我,國士報之的心思。這種請皇帝加強重視的奏摺,依舊如雪片般從沿海各省呈遞上來。

到咸豐二十六年的年初。皇帝覺得差不多了,若是再依舊故我下去。不明內情的人們還真的會以爲朝廷對臺灣放任不管呢!對日後臺海用兵,會造成很壞的負面影響。因此,他的態度丕然一變!改消極怠工爲積極防禦,派李鶴年爲分巡臺灣道,調福建提督羅炳坤爲臺灣知府兼任海防南路理藩同知,共同辦理臺灣島內兵氣疲沓,疏於訓練的問題。李鶴年不提,羅炳坤就是當年皇帝第一次駕幸江南,帶賽香君和如煙夜遊花車,把聖駕堵在車廂中,動彈不得的那個把總。,

二十年而下,羅炳坤早已經做到一省提督的高位,但如今大清綠營,比當年更有不同,軍官將佐分派林立,各重一方,這些人最看中的就是彼此的出身。

第一部分是截止咸豐十二年爲止的光武新軍所出;最高位的是做到兵部侍郎的朱洪章;其他如胡大毛、胡小毛兄弟、張運蘭、林文察、程學啓、潘鼎新等人;第二部分則是成立於咸豐十七年之後的天津、保定、黃埔三地的武備學堂所出,如今也都是一省總兵的大員。

第三種就是如羅炳坤這樣,全無出身,只是在綠營軍中熬年頭,混資歷混上來的。雖然也是掛着提督軍銜,但和前面兩者,格格不入,很難進入到對方的圈子中去。

皇帝於這樣的事情也是洞若觀火,但軍中這樣的事情在所難免,即便是唐宗宋祖那樣的英主也休想能夠改變,而且,他也並不很在乎朱洪章等所有這些人,都是自己登基之後一力撿拔而起,旁的事他不敢大言,對這些人,他有把握一道朱喻, 就足以讓他們俯首聽命的。

羅炳坤上任之後,從南到北巡查全島,在給朝廷所上的一折一片中,詳細記述了所聞所見的兵事惡劣的詳情。汛兵擅離汛地、武器操作不熟、兵房上堡崩塌無人聞問、將佐素質參差不齊、只有副將、參將、遊擊各一員及都司二員在任稍久,其餘非陣亡事故即參革治罪,或甫經調任。加上士兵多新配,新補,在久未操練的情況下,兵將不相習已成必然。

有鑑於此,羅炳坤提出5事作爲提升營中戰力的重點。分別是:無事收藏器械,以肅營規;演驗軍莊槍炮,以求可用;選擇教師,學習技藝,以備臨敵;增設噶榪蘭營兵制,以資防守和移駐北路副將,以重形勢。

除了他的奏摺之外,還有新任分巡臺灣道李鶴年也上奏摺。痛陳臺灣島內官場積弊,說他們多系文儒,不習武事。諸將則把弓馬技藝委諸弁兵,風雲沙則交給舵工水手,自己只懂得巧結升官的醜陋行徑。甚者,營兵在府治以開設‘公廳’的方式,私自劃分勢力範圍,除了白晝劫奪財物,擄掠婦女外。還自營賭場、煙館、娼寮、私曲等業務,地方官明知此事,但不敢過問,原因只有一個。怕這些人受到制裁之後造成譁變。

這兩個人一登岸,就發現了這些弁兵毫無紀律造成的禍害:原來,郡城兵丁經常械鬥搶奪百姓受其苦毒,早有積怨,在這兩個新官上任之前,終於爆發開來:城市閉門罷市,城廂之內道路不通,臺灣總兵葉紹春、道員仝卜年、知府史密稱病告退。幾乎是一副無政府狀態了。

總算羅炳坤身邊還帶着三營戰力,他們在戰鬥經驗上或者不及山東、河南、兩湖等省的軍中袍澤。但用來對付臺島內的這些人,還是不會成很大問題的。到這一年的年底,羅炳坤大力整頓營伍初見成效。雖然還是有營兵霸佔街坊民防,私設公廳等情事,不過在其他案件的改革上,已經稍見起色。

他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精簡兵額一半以上,用省下來的經費捐項修理夥房;第二,加強查禁假冒衙門之棍徒,這些人在城門口肆意訛詐入城車輛,影響極壞,經過羅炳坤和李鶴年的打擊,也很快銷聲匿跡了。

羅炳坤本來還提請朝廷,希望能夠准許他整飭團練。因爲團練終究屬於鄉兵性質,它可用於地方上的防衛,但因爲訓練、給餉等問題,還是能取代常設的營兵。羅炳坤提出把團練編爲經制,但這件事在軍機處打了回票,原因是練團丁常常有‘一呼百諾’的效果,很合乎抵禦外敵時施行的策略民心可用。

在這些革除弊政的條陳之外,皇帝又降旨,要嚴厲打擊和追剿航行於澎臺閩浙乃至往來琉球、日本航道上的中外走私販子,對於這些人,不問走私貨物多少,一經查獲,不問屬地、國籍,按照人數計算,超過10個人的,一律處死;少於這個數字的,一律發往黑龍江做苦役。而對於南洋海軍和臺灣所屬海軍中有人敢於徇私放縱的,不論是管帶還是普通水手,一律處死!

上有朝廷的嚴刑峻法,下有李鶴年和羅炳坤的層層威逼,海軍士兵不敢不尊,在海上的巡查也比往常認真了很多這一次就逮的稻川垣等人,是近半年來所抓獲的第十一批日本籍走私販子了。總算他的船上的成員還不算很多,能夠撿回一條性命,其他十艘船上的走私販子,其中有六艘上的成員超過10人,都給押解到福州府城,嗚嘟嘟幾聲號筒吹響,一刀斬訖,就這樣稀裏糊塗的做了異鄉之鬼。

消息傳到日本,引起本國人對清朝的極大不滿!從咸豐八年中國和英法兩國各自簽署的《北京條約》起,中國人便收回了對外司法權,除外交使節受國際公法保護,有豁免權之外,其他各國的洋人在中國境內犯案,都要依照中國法律判決,等到日本和中國建立關係,這一條法規也因循下來的。

這本身並不能算錯,但在日本人看來,只是爲了走私,就要殺人,未免太過嚴苛了一點只是走私,又不是殺人放火?中國人的這種做法,太粗暴,太野蠻了!而稻川垣及船員被押往黑龍江服五年苦役的判決,也再一次激起了日本國民的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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